臺灣修正化妝品中防腐劑使用規(guī)定
發(fā)布日期:2014-01-20 00:00 來源:http://zmlzyxsls.cn 點擊:
2013年12月31日,臺灣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發(fā)布衛(wèi)生福利部令,修訂了《化妝品中防腐劑成分使用及限量規(guī)定基準表》,修訂內(nèi)容自2014年2月1日起生效。
新修訂的基準表中加入了兩種允許使用的防腐劑:Methylisothiazolinone和Mixture of 5-Chloro-2-methyl-isothiazol-3(2H)-one and 2-Methylisothiazol-3(2H)-one with magnesium chloride and magnesium nitrate。
前者在化妝品中的含量不可超過0.01%,而后者的最高含量則根據(jù)產(chǎn)品進行劃分:普通產(chǎn)品中含量不得超過0.0015%,而在沖洗產(chǎn)品中含量不得超過0.1%。
新基準表同時規(guī)定,若添加附帶“注意事項”的防腐劑,化妝品標簽或包裝上需要印刷相應“注意事項”。
在2014年2月1日之前已制造或進口的化妝品中,若含有以上新加入的防腐劑,相關企業(yè)必須在2014年5月31日以前按照新標準整改。
詳情:https://chemlinked.com/en/node/23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