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洲食品級測試
發(fā)布日期:2013-09-22 00:00 來源:http://zmlzyxsls.cn 點擊:
2005 年,歐盟頒布針對于食品級接觸材料和物質(zhì)的指令1935/2004/EC,取代了89/109/EEC指令,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強制實施。歐盟 1935/2004/EC指令規(guī)定,傳統(tǒng)上對食品級接觸材料的定義凡作為食品生產(chǎn)、包裝、運輸或支持材料的成分不會對食品產(chǎn)生任何影響者,則稱為食品接觸材料。
1935/2004/EC規(guī)定食品級接觸材料常規(guī)上大致可以區(qū)分為以下17項:
活性及智能型物質(zhì)、黏著劑、陶瓷、軟木塞、橡膠、玻璃、離子交換樹脂、金屬及合金、紙及紙板、樹膠、影印墨水、再生纖維素(如人造絲或玻璃紙)硅化物、紡織品、油漆、蠟、木頭,也包括它們的復合物。
歐盟1935/2004/EC法規(guī)(食品級接觸材料測試)規(guī)定,當產(chǎn)品接觸食品時,不可:
1).釋出對人體健康構(gòu)成危險的成分;
2).導致食品的成分產(chǎn)生不能接受的改變;
3).降低食品所帶來的感官特性(使食品的味道,氣味,顏色等改變)。
出口歐盟的食品接觸材料(簡稱FCM)需重點考慮以下的要求
1).歐盟層面制定的法規(guī)或指令,例如(EU)1935/2004(框架性法規(guī))、84/500/EEC指令等
2).歐盟成員國本國的立法,例如法國的DGCCRF2004-64
3).歐洲理事會頒布的涉及FCM的決議和有關(guān)技術(shù)文件,如針對紙和紙板的決議ResAP(2002)
框架性法規(guī)1935/2004涵蓋哪些材料和物品?
該法規(guī)適用于與食品接觸的所有材料和物品,而不僅僅是通常所理解的包裝食品的材料。根據(jù)這個定義,餐具(碗、蝶、杯、叉等)、加工機械、運輸管道、容器、私人水槽等,都包括在內(nèi),但古董和市政供水設備不包括在內(nèi)。它不僅適用于有關(guān)規(guī)定里列出的材料,也適用于如再生材料,生物高分子材料以及不同層次、不同材料的容器。
歐盟針對塑料產(chǎn)品的法規(guī)
2011年1月15日,歐盟委員會公布了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物品的新法規(guī)(EU)No.10/2011取代了原歐盟2002/72/EC指令,該法規(guī)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允許以下食品接觸塑料投放市場:
1)在2011年5月1日前已投放市場而又符合當時法規(guī)之食品接觸塑料;
2)有關(guān)證明文件時根據(jù)82/711/EEC附錄之原則作全面遷移和特殊遷移測試;
·2013年1月1日-2015年12月31日:
有關(guān)證明文件是根據(jù)歐盟新法規(guī)10/2011或82/711/EEC附錄之原則作全面遷移和特殊遷移測試;
·2016年1月1日:
有關(guān)證明文件是根據(jù)歐盟新法規(guī)10/2011之原則作全面遷移和特殊遷移測試
該法規(guī)涵蓋的范圍
材料和容器及其部件組成的塑料;多層復合物料和物品以及粘合或其他方式組合一起的塑料;帶有印刷或覆蓋涂層及以上兩種材料或物品;塑料薄膜或塑料涂層,成型與蓋子或其他密封物品內(nèi),由兩種或多種不同材料連同蓋子或密封物品組成的材料;多層復合材料或容器中的塑料。
法規(guī)不涵蓋范圍
離子交換樹脂,橡膠,硅膠
歐盟針對陶瓷有什么要求?
指令84/500/EEC對釉彩陶瓷制品的定義,適用范圍等作出了規(guī)定,并對制品中鉛及鎘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作了明確規(guī)定:
制品類別:
1).不可盛裝;或可承裝食品的制品但制品內(nèi)部由最低點至外緣水平線測得的深度長不超過25mm:鉛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0.8mg/dm2,鎘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0.07mg/dm2。
2).所有可盛裝食品的制品:鉛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4.0mg/L,鎘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3.0mg/L。
3).容積超過3升的烹飪用品、包裝制品,容器:鉛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1.5mg/L,鎘的最大允許遷移出限量為0.1mg/L。
針對嬰兒橡膠奶嘴有什么要求?
嬰兒橡膠奶嘴主要由彈性體材料、橡膠制成,歐洲委員會接受歐盟科學委員會的建議,先行頒布出臺了監(jiān)控嬰兒橡膠奶嘴中可能釋放出的N-亞硝胺類及N-可亞硝胺化物質(zhì)的指令93/11/EEC,在時機成熟時再行制定、頒布更全面監(jiān)控彈性體材料,橡膠的指令。指令規(guī)定嬰兒橡膠奶嘴中不得檢出亞硝胺類及可亞硝胺化物質(zhì)。即N-亞硝胺類總遷移限量<0.01mg/kg,N-可亞硝胺化物質(zhì)殘留量<0.1mg/kg。
對塑料制品、黏合劑、表面涂料中的環(huán)氧衍生物的要求?
BADGE(2,2-雙-4羥苯基-丙烷-雙-2,3環(huán)氧丙烷基-醚),BFDGE(雙-羥苯基甲烷-雙-2,3環(huán)氧丙烷基醚),NOGE(線型酚醛縮水甘油醚)以及它們的衍生物作為涂料廣泛用于與食品接觸材料、制品的生產(chǎn)中,由于它們的安全性一直受到質(zhì)疑,因此歐盟1895/2005號法規(guī)對 BADGE,BFDGE,NOGE以及他們的衍生物的遷移量限量,使用期限,供應期限信息顯示等方面內(nèi)容進行了規(guī)定:
1).BADGE的特定遷移限量<9mg/kg
2).衍生物的特定遷移限量<1mg/kg
3).從2005年1月1日起禁止BFDGE和NOGE的使用
2005 年,歐盟頒布針對于食品級接觸材料和物質(zhì)的指令1935/2004/EC,取代了89/109/EEC指令,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強制實施。歐盟 1935/2004/EC指令規(guī)定,傳統(tǒng)上對食品級接觸材料的定義凡作為食品生產(chǎn)、包裝、運輸或支持材料的成分不會對食品產(chǎn)生任何影響者,則稱為食品接觸材料。
相關(guān)標簽:歐洲食品級測試,1935/2004/EC,
相關(guān)產(chǎn)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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